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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黑龙江建三江创业农场一名4岁女童被亲生父亲和同居女友虐打至颅内出血的事件被网友在微博上曝光。据曝光的照片显示,受害女童涵涵自口鼻到周身上下,有多处明显伤痕。女童因颅内出血被送至ICU病房,进行开颅手术抢救。其生父于传龙以及同居女友曲婷婷,均被警方于4月26日传唤调查。曲婷婷对虐待女童事实供认不讳,于4月27日被押送至佳木斯看守所进行关押,建三江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5月5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发生在黑龙江省建三江创业农场故意伤害、虐待女童一案的犯罪嫌疑人曲亭亭、于传龙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日迎来好消息,孩子终于醒了!不过,让人揪心的是,孩子还不能说话。目前,女童还在重症监护室内进行治疗中,其后期腰部、鼻梁等部位还需要手术,处于康复阶段。
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同时作为一位父亲,当看到这令人发指的儿童虐待案件时心中十分悲痛,一个只有4岁的小女孩,天使般的孩子竟然被两个“魔鬼”折磨到生死未卜。笔者一直持续关注该案件,在整理该案件新闻时,笔者发现以下两条新闻:
1、涵涵在家中被虐待的情况,也曾引起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注意。二三月份,在他们一家隔离期满之后,社区人员需要为他们每人拍一张照片做存底,工作人员发现涵涵脸上布满伤疤,于是问了一句“这孩子脸怎么了?”曲婷婷解释为吃海鲜过敏,自己挠的。社区内部也曾接到相关人员对涵涵遭遇家暴的反映。据知情人士透露,社区曾就此进行过讨论,但最后发现能做的事情有限,“一方面,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曲婷婷虐童,另一方面,大家也都知道曲婷婷泼辣不好惹。”上述知情人称。
“毕竟是人家的家事,我们也不好强插手。”另一名社区工作人员透露,他们曾就此问题询问过曲婷婷的邻居,因为害怕影响邻里关系,大家的回答都很小心谨慎,只是说偶尔能听到一些声音。社区最后想到的办法,是通过宣传板报呼吁关注家暴儿童现象,“算是一种婉转的警告提醒吧。”
2、早在4月13日,涵涵就曾因鼻梁骨折住过一次院。当时因为发现孩子身上有多处伤痕,医生报了警。但于传龙和曲婷婷辩称,孩子有自虐倾向,身上的伤疤都是孩子自己弄的,又说部分伤口是孩子跳舞摔的,结果事情被不了了之。
涵涵被虐待的情况早已被社区和警察知晓,为什么无法制止?执法权在一句“家事”面前就荡然无存了吗?“婉转的警告提醒”根本没有让施暴者良心发现,而是到了人命关天时施暴者才受到法律惩罚,可一条鲜活的生命可能就此消失!笔者陷入了沉思。
中国害人的封建社会流毒很深,直到近年来才渐渐弱化,然而,中国社会中的封建观念根深蒂固,无法完全消失。仍然有大量的中国父母将子女看作自己的私有物。
2015年6月,湖南湘潭4岁男童小天正午被锁在自家车中身亡,之前4个孩子和几个大人坐车去打疫苗,中午回到小区,把车子停在楼下,把在后座睡着的小天忘在了车里。孩子发现不行时,车窗全是手印。
2015年4月,上海一男子带着19个月大的女童外出办事,将孩子锁在车内自行离开。数小时后当他想起孩子还在车内,匆匆赶回时发现孩子双手握拳、全身发紫,由于被困时间太长,抢救无效死亡。
儿童被锁车内死亡的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却鲜有听到死亡孩子的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回到本案,女童被长时间打骂,一句“孩子不听话”就将邻居、社区人员、甚至是警察挡了回去。“毕竟是人家的家事,我们也不好强插手。”社区人员就停止介入,警察就停止追查,让涵涵获救的机会一次次的错过!儿童不是父母的私有物,他们是自然、独立的“人”,他们有法律赋予的“生命健康权”。关系到生命健康权的事根本不是“家事”,这是“法律的事”,是“国家与社会的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写着这么一条法律“保护儿童,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儿童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然而我们却没有实质建立儿童保护机制,使得该法条只是停留在了纸面上。
《刮痧》郑晓龙执导,由梁家辉、蒋雯丽、朱旭主演,于2001年出品的一部电影。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城市圣路易斯。许大同(梁家辉饰)到美国八年,事业有成、家庭幸福。某天许大同五岁的儿子丹尼斯闹肚发烧,在家的爷爷(朱旭饰)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医护人员看到丹尼斯背后的刮痧痕迹,认为是被虐待的痕迹,于是打电话报警。第二天警察和儿童福利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医院,宣布丹尼斯暂时由儿童福利局监护,并对涉嫌虐待的许大同进行听证。法庭上,证人和证词使许大同百口莫辩,而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西医理论又无法解释通过口耳相传的经验中医学。面对控方律师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的“全新解释”,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虽然电影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可以看出美国的儿童保护机制比较完善。
来自一篇旧金山华人资讯综合网络的文章《美国对未成年人保护到底有多重视?》中写道:“美国法律上确立的儿童虐待行为包括四个方面:精神情绪上的虐待丶肉体上的虐待丶对儿童照料上的忽视和性骚扰或性侵害等。美国对儿童虐待的定义规定得非常严格,虐待的种类也划得很细。有种说法形容得很准确,美国的孩子,不属于父母,而是属于国家的。
一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你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一种是通过刑事司法制度给予刑事制裁。另一种是由民事司法制度规定一些民事措施,具体指儿童福利制度。对于那些可能通过资助后会更好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就采用资助方式改善儿童的家庭环境,从而使儿童避免被虐待;如果不能通过资助实现这些,可以采取合法丶合理的措施来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儿童寻求一个替代性的家庭环境。通常情况下,有三种裁决:一是允许政府把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二是允许孩子继续留在父母身边,三是终止父母抚养孩子的权利,由他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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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除了对“虐待儿童”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制裁,对于其监督和预防的条例制度也十分完善。联邦政府首先出台了“儿童虐待防止和治疗法”的条款,各州随之根据这条法律对虐待和忽略儿童的解释制定出了本州的相关法律。要求保育教育、心理咨询师、医生、执法和社会工作者等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若是怀疑存在“可能的孩子虐待和忽视”的话,必须报警或者联系儿童保护组织,知情不报的,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笔者引用该文章并不是歌颂美国就有多么、多么好,儿童无论在地球的哪个角落都应当被保护,因为他们是人类的未来。保护必须时时刻刻存在,当儿童被侵害时,所有人都有义务第一时间站出来捍卫儿童权益,公安等执法机构应当立刻将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到一个孩子被严重伤害,甚至是失去生命,法律才姗姗来迟。我们保护的应该是生命,而不是保护打击犯罪的机制有效运作!
《熔炉》一部以真实虐童事件改编的韩国电影,2011年9月上映。在2011年10月28日,《熔炉》上映的第37天,韩国国会以207票通过,1票弃权压倒性通过《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又名“熔炉法”。
笔者真心希望涵涵被虐待事件能唤醒沉睡的法条,能连根拔起我们封建残余思想,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建立。让我们一起保护好祖国的花朵,不要再出现下一个“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