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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是指收回并注销,即吊销是指由有管辖权力的部门停止原来准许进行某项活动的对象开展该项活动并收回准许文本的执行过程,一般带有强制性。起因基本是由于该对象违背或违反了发放文本时的约定所致。那么,公司被吊销股东责任是怎样的,法律上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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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公司被吊销股东责任是怎样的?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蒋思思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况下,公司清算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一、公司清算责任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公司被吊销执照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清算责任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清算责任人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并应在60日内清算完毕。否则,就必须对公司应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说如果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还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蒋思思律师解析: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