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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剑奎,国家一级律师,著名企业法律策划人。
(资料图)
项目谈判专家,投资分析师。
涉外和公司法律师名师工作室领衔专家。
中国民营企业最受欢迎十佳律师。
中华全国杰出律师。
世界华人华商十大杰出律师。
江苏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律师。
江苏知名律师,扬州首届十佳律师。
扬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
扬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法律顾问。
江苏青年创业导师。
钱剑奎律师一九八七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律师从业三十多年,国家一级律师。先后被评为江苏知名律师,扬州首届十佳律师,江苏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江苏青年创业导师。2006年被评为“中华全国杰出律师”,2007年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最受欢迎十佳律师”,2011年被评为“世界华人华商十大杰出律师”。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扬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扬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立法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社常务理事。
一九九二年钱剑奎律师作为中国律师制度改革先锋,辞去公职,发起创办了江苏省首家民办律师事务所,二00二年十一月,又与其它律师合作兼并,发起成立了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打造扬州律师界航母,系中国律师事业之开拓者,中国律师文化之倡导者,为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和法治人权的进步作出了独创性的重大贡献。
在钱剑奎律师的领导下,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中国律师业著名品牌,多次获得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江苏省司法厅等单位的表彰,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文明律师事务所”。
业务特色:
擅长在运营管理、品牌扩张、市场竞争、投资走向、风险评估、项目谈判、贸易安排、公司购并、营销战略等领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设计和策划。
在政府行政决策和管理、知识产权、房地产项目、涉外业务等领域业绩卓著。
在金融监管、银行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银企合作、资本运作领域颇有建树。
对各类重大复杂疑难诉讼具有相当的法律危机处理能力与驾控力。
律师实绩:
钱剑奎律师先后担任扬州市人民政府、江都区人民政府、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扬州市国土局、扬州市商务局、扬州市统计局、扬州市文物局、扬州市农业机械局、扬州市烟草专卖局、扬州邮政局、江苏石油勘探局、亚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三笑集团、江苏省水利勘察设计院、扬州京华大酒店、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工艺美术集团公司、邗江区烟草专卖局等若干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00四年被聘为扬州市人民政府王荣平常务副市长的特别助理,长期为扬州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系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被扬州市人民政府聘为立法咨询员。
为政府高层领导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化解政府的决策风险。参与了扬州市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和方案制定,为国企改革的顺利推进作出了贡献。
在扬州市人民政府、亚星集团与德国奔驰公司因合资纠纷而引发的谈判过程中,其作为扬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谈代表,直接全程参与了政府高层领导的方案决策,提出的“三点方案”最终得到了政府的采纳,经过长期艰苦的谈判,与德国奔驰公司达成了双赢协议。
其代理的江苏三笑集团与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涉及商标、专利、反不正当竞争及涉外知识产权的行政处罚纠纷案,最终成功胜诉,因影响重大,受到了新华社内参的报道和关注。
为若干家企业策划和代理的大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充分运用法律智慧和律师技巧,往往化险为夷,转败为胜,很好地维护了企业权益。
办理了一系列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其中,邗江丁某等人共同贪污无罪辩护案以及扬州市卫生防疫站诉扬州晶体管厂氢气瓶爆炸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入对全国各级法院具有指导性质的判例汇编。经其无罪辩护得以无罪释放者有二十多人。
成功策划并参与主谈了一系列公司购并、合资谈判项目,为政府的招商引资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江苏三笑集团与世界五百强美国高露洁公司之间的合资项目,以及与比利时ONTEX N.V.公司之间的卫生巾合作项目;江苏金方园数控机床公司与德国通快公司之间的并购谈判项目,等等,因钱剑奎律师的成功策划和主谈,享誉海内外。
直接参与审查了一系列以扬州市人民政府及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名义颁布的大量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钱剑奎律师还注重律师理论的研究和推广。在《法学评论》、《法学天地》、《中国律师》、《江苏律师》、《司法》、《中国法制报》等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如《论我国律师文化的功能与构建》、《论涉台合同纠纷的性质及法律适用》、《期货交易中欺诈行为及其法律规制》、《律师执业面临新挑战》、《关于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思考》、《试论律师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我国民商法的完善》、《关于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法律思考》、《散论优秀律师与为“人”之道》、《WTO背景下中国律师业务之发展》……多次应邀参加全国性及华东地区的律师理论及实务研讨会,撰写的论文曾三次获得江苏省律师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