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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义上的红包也叫压岁钱,是过农历春节时长辈给小孩儿用红纸包裹的钱。据传明清时,压岁钱大多数是用红绳串着赐给孩子。民国以后,则演变为用红纸包裹。现在泛指包着钱的红纸包;用于喜庆时馈赠的礼金,也指贿赂他人的钱。在中国粤语区,红包被称为利市(俗作利是、利事、励事),是将金钱放置红色封套内做成的一种礼品。而随着各大社交软件上增加了红包功能后,在这里面抢红包成了一种风尚。但最近由抢红包引起的一起案件,最后当事人竟然被判坐牢。
税某、杜某某、徐某某三人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一时贪小便宜投机取巧抢的红包竟会触犯刑法,落得个牢狱下场。怎么回事呢?
“分贝”直播平台经常举办手机在线网上“抢红包”活动。2016年12月中旬至12月27日期间,三被告常在该平台上抢红包打发时间。一次,税某发现该直播平台网上“抢红包”活动存在服务器系统技术漏洞。聪明的税某制作了可以重复领取同一红包内“贝壳币”的软件,还不忘将此等好事分享给了杜某某与徐某某。
【资料图】
三人得此妙招之后在“分贝”平台抢红包可谓是如鱼得水。同时,为迅速提升账号等级(等级越高,每日可提现的金额越高),三人采取用“贝壳币”兑换“钻石”,多次以互赠“钻石”礼物的方式互刷等级。最终,三名被告人按照1000个“贝壳币”兑换1元人民币的比率进行兑换,并通过各自的多个微信账号进行提现。经查实,被告人税某共提现5万余元,被告人杜某某共提现3万余元,被告人徐某某共提现2万余元。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分贝”平台发觉异样后报了警。警方一介入,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虽然税某、杜某某、徐某某分别向被害单位退赔,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但还是免不了一场牢狱之灾。
利用平台的技术漏洞刷红包到底犯不犯法呢?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是由平台自身系统设置缺陷所引起,三名被告人反复刷币、兑换的行为不属于“隐蔽手段”,是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最终法院认定三被告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一年六个月、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该案宣判后,三名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为什么构成盗窃罪?
法院认为获取财物的手段是区分盗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关键。侵权型不当得利的行为方式更多的是在行为人不自知或者放任的情况下实施的一次性或者连贯性行为,而盗窃行为则是行为人在直接故意支配下所为,且一次得逞后,往往采取重复性操作继续牟取非法利益。本案中,税某发现平台系统漏洞后,通过制作软件,告知、教授他人使用方法等积极行为,刻意利用系统漏洞,积极追求并扩大由此获取利益的可能性。杜某某与徐某某在知晓后,也与税某一起使用相关软件并相互合作,提高“抢红包”的数额。三人的行为与一般的侵权型不当得利在行为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互刷等级”“多次兑换”的行为也显示出相当的主观故意。因此,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同时系统漏洞不能成为刷红包的理由。虽然“分贝”平台一直在运营商的监管下运行,但不能直接认定为该运营行为是运营商对潜在系统漏洞可能产生权益损失的默许,更遑论是对他人利用该漏洞牟利的承诺。且从常理分析,平台运营商对因自身系统漏洞造成的权益损失显然持否定态度。而三名被告人利用运营商未发现平台漏洞的契机,采取软件盗刷的方式“抢红包”,属于采取秘密方式窃取他人财物。因此,平台漏洞不能成为行为人脱罪的理由。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平台抢红包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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