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有哪些条件?
法妞法商学院 2017-07-28 14:35
(资料图)
最近网络上由马伊琍主演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在第13集当中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为了夺回平儿抚养权的那一段剧情,提出了一个很多人都关心的法律问题——“经济实力强就一定能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时,如果对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虽然说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理论上给谁都可。
法院作判决总的原则就是一个,即“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当然,这个原则在法院判决时要通过很多具体情况来衡量。
接下来,我们看一则案例:
原告貂蝉与被告吕布于2005年两人登记结婚,2006年5月生有一女。吕布常年在外务工,工作较为稳定,婚前个人财产十多万元。貂蝉因为身体原因,时常没有正当工作,收入来源不稳定,婚后夫妻两人离多聚少,感情逐渐疏远。2011年6月貂蝉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孩随原告生活。吕布对离婚表示同意,但坚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可以不要貂蝉支付抚养费。
分 歧
由于两人常年分隔两地,且原告貂蝉在2010年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也同意离婚。但在对于小孩的抚养权归属判定上,合议庭产生了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小孩一直由原告貂蝉亲手抚养,在感情上与貂蝉更亲近,貂蝉对小孩生活习性等更为熟悉。如果单纯的以双方的经济条件来确定小孩的抚养权,无直接法定依据,小孩应判予原告貂蝉抚养为宜。
第二种观点认为,貂蝉没有固定职业,身体也不好,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生活不稳定,自己还有每个月花费一定数额的医疗费;而吕布经济相对宽裕,有较稳定殷实的收入来源,且孩子已满2周岁,本着对孩子以后的生活、教育考虑,小孩应判予被告吕布抚养。
夫妻双方的离婚纠纷常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归谁抚养,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基本情况作出分析,判决由谁抚养,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当然,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可变更抚养权。那么,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是什么呢?
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的潘晓律师做出了解答: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对子女的抚养能力不足,无法继续抚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有抚养权的一方再婚或者有其他需抚养的孩子不能专心抚养的和虐待子女的,无抚养权的一方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尊重孩子的主观意愿为主且有抚养能里,可变更抚养权;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的,可申请变更。
只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应予支持。
怎么变更抚养权?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潘晓律师在这里提醒,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