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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在书写时,要注意写清楚双方姓名等具体信息、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探望权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如何书写的相关内容吧。
一、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如何书写
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的书写方式: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及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然后,应当写明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探望权等主要内容。最后,应当由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资料图片)
二、涉外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好离婚材料,然后双方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三、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当然个案中肯定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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