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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通常在案发后,公安机关都会先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这是为了促使被害人及时获得赔偿,防止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再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对此,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该怎么完成刑事拘留措施,以及刑事拘留权滥用的情形包括什么。
如何完成刑事拘留措施
分为两大方面:公安侦查人员应进一步强化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以及建立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具体如下所述:
(一)公安侦查人员应进一步强化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努力提高侦查人员的办案水平,转变执法观念,坚决摒弃“反正犯了罪,多拘几天算不了什么”的错误观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责任感,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二)建立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应建立严格的拘留审批制度,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批准拘留前,要认真听取案件汇报或书面审查案卷,做到严把拘留关。
2、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把着眼点放在延长拘留期限、撤案、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以及转作行政处罚的案件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3、建立错拘责任追究制度。公安机关应根据刑事拘留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领导及主办人员给予必要的责任追究,从而有效遏制刑事拘留权适用上的不当现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