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工伤出院后有如下补偿:治疗费、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薪资、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的补偿项目及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资料图)
二、工伤赔偿不合理的做法如下:
1.请求下列调解组织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找法网提醒,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4.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找法网提醒,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