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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遗产的继承方式,需要确定好遗产,要分清债务的性质,债务清偿的顺序。如果债务在继承人无法进行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将不动产进行抵押或者是折现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死亡人留下因公牺牲的病故抚恤,其他生活补助费、人身保险金这些都是不可以继承的。
(一)确定好遗产,被继承人的财产有的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个人财产才属于遗产范围内。
【资料图】
(二)要分清债务的性质,只有个人债务才属于继承的范围,如果欠下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公用的话,这个债务就应由家庭共同承担。
(三)债务清偿的顺序,确定遗产后,继承人首先要用继承的财产进行债务清偿,偿清债务后,剩下的财产,才是实际的遗产。如果遗产不是直接的财产,而是实物或者不动产,那么继承人可抵掉或折现等方式进行债务清偿。
(一)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劳动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私房,储蓄是公民个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单位的公房)、公民以个人名义私存的公款储蓄等,均不在其内。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归公民个人所有的树木、竹林、果园等,既包括公民在其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也包括公民在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归其个人所有的林木。但公民承包经营的归集体所有的果园等,不在其列。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五)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六)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除上述财产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可作为遗产,这主要包括:担保物权和依法可继承的用益物权;有价证券;以财物为履行标的的债权债务。
(一)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因为这些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二)人身保险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人时,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该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当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仍属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内。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未知遗产如何继承有关,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死亡人留下的债务,继承人是需要帮忙还清的,如果继承人无法还清时可以将继承的不动产进行变卖来还清债务。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法律快车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