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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清偿方式是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处理。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注销之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程序,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还未处理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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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销公司流程如下:
1.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
2.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注销社保;
3.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注销银行账户;
6.注销印章等流程。
三、有限公司注销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