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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丢失被交警抓住,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扣留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机动车行驶证丢失后,车主或代理人需将车开至我市任意车管分所办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2. 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现场拍摄)。
两者区别在于:
1.类型不同:驾驶证是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2.用途不同:驾驶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行驶证是道路行驶凭证,动产权属证明,保险索赔凭证;
3.内容不同:驾驶证记录若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公日期。行驶证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