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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签署了《孝感市建立市级“河湖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新型管理机制。
孝感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对案件线索需要移交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的,经充分沟通后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各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对方及时准确全面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河湖重大舆情、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等,应当及时互通互报,共同做好舆情处置、依法办理等工作。
对于复杂敏感的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孝感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级审判机关、市级检察机关、市级公安机关要加强部门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助推问题高质高效解决。
方案详细规定了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涉河湖违法犯罪活动中应履行的职责,明确了各单位在联通信息、联动协作、联席会商、联合巡查督察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其中,法院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依法、及时、高效打击涉水域违法犯罪行为,化解涉水纠纷,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
近年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河湖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规范指导重大疑难复杂水事违法案件中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适用,集中办理损害河湖秩序的重点案件,适时发布水事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加快受理水利部门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以强有力的制度保护了全市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为打造一江潺潺流水浮光跃金、两岸郁郁葱葱的青翠湿地提供了坚强的司法力量。
(通讯员黄若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