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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有如下特征:
(相关资料图)
1.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
3.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二、宅基地报建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1.遵守一户一房。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
2.对于建筑面积有规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
3.符合建筑标准。农村房屋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
4.保证农村户口。找法网提醒您,这项政策出来后,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将不被允许。
5.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即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安全隐患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江湖河流保护区、道路施工控制区在侧面、需要计划和控制的领域、给高压走廊区域供电区域。
三、宅基地报建流程具体如下: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
3.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4.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6.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