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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过婚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资料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声明,双方没有血亲关系的证明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领结婚证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
离过婚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资料证件: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领结婚证的流程:
(资料图片)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四款,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结婚证在民政局领取。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手续的民政局是有限制规定的,并不是随便哪一个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结婚证的。而是需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