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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增值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1.增值税。免征。
(资料图片)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
4.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
5.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
二、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赠与的房产已过户还能撤销赠与。找法网提醒您,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