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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视频推进会在西安召开。记者从现场获悉,全省各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准确定位法院和法官在诉源治理中的司法推动作用,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府院联动,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整体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各级法院要按照‘纠偏差、破难题、补短板、强督导、提质效’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源头。”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敏说。
据了解,陕西法院系统开展诉源治理四个环节的工作内涵为:在诉源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在诉前环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非诉化解,在诉中环节推动矛盾纠纷一次解决,在诉后环节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其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应作为工作的发力点和突破点。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法院的工作经验,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接下来,全省三级法院还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横向协同,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基层法院将加强工作纵向联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为基层组织化解矛盾提供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记者刘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