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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离婚方式有两种,夫妻自愿离婚的可以达成离婚协议,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资料图)
夫妻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不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4.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5.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包括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6.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费标准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