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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上午,黄石市大冶法院召开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湾实业)、大冶金湾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湾酒店)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担任审判长主持会议。该案是黄石首例实质合并重整案件。
金湾实业、金湾酒店位于大冶市东风东路,处于大冶市中心黄金地段。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两公司资金链断裂,债务缠身,均于2019年3月停业。因改造资金短缺,造成公司经营场所处于“烂尾楼”状态,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经初步审计审核,两公司资产总额为1.18亿元,负债总额为4.75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2月20日,黄石中院裁定金湾实业破产清算一案由大冶法院审理。审理中,大冶法院认为金湾实业及关联企业的土地、房产、酒店设施等生产要素完整保留,具有一定的运营价值,有挽救、重整的可能,遂裁定对金湾实业进行重整。5月26日,大冶法院裁定受理金湾酒店重整申请。由于两公司资产、资金、债务、人员高度混同,6月28日,大冶法院裁定对两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会上,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说明企业破产原因,管理人作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评估、审计机构代表分别作评估、审计情况说明,管理人作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将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并对《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大冶金湾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大冶市金湾实业有限公司、大冶金湾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方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进行说明。最后由债权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期限以告知表决事项后五日为限,管理人在表决期限截止后,将对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公告。
陈敬涛表示,破产并不意味着企业“死亡”,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是对企业的“保护”和“挽救”。此次债权人会议,是实现债权人共同利益,确保重整程序公正、透明的有力保障,为促进两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成功打下了坚实基础,有望让破产出清后的300多亩土地、林地、“烂尾楼”、设备、技术等资源要素再入市场,助力困境企业重获生机。
129户债权人“线上”参加会议,18户债权人与债务人、职工代表、管理人、审计评估机构等“线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