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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因为财富或者其他原因愿意铤而走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这种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有可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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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资料图)
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王春燕律师解答: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行为人如果与犯罪分子事先通谋,出于共同故意而在事后帮助的,又会触犯所实施的犯罪,这时属牵连犯罪,对之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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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王春燕律师解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认定的依据:
1、本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2、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3、行为人如果与犯罪分子事先通谋,出于共同故意而在事后帮助的,又会触犯所实施的犯罪,这时属牵连犯罪,对之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即所实施的共同犯罪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处罚重,如走私犯罪,对之则应以共犯论处,反之就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治罪。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