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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海省化隆县人民法院拉面巡回法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将巡回法庭开到村委、院落,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家门口,实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腿”,既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又为旁听群众送上“法治大餐”,全力以赴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日前,拉面巡回法庭走进群科镇格尔麻村委会,邀请村支部书记,成功调解两起拉面人之间的纠纷案件。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马某君与被告马某军2016年7月按民族习俗结婚,并在2019年9月10日补办了结婚证,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夫妻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013年1月18日被告对原告进行家暴而被行政拘留。综合该案的现实情况,拉面巡回法庭工作人员认为该案应该“面对面”调解才能最终化解矛盾,更好地保护双方权益。
为此,拉面巡回法庭干警奔赴被告所在地,结合前期掌握的情况及当事人的诉求,巧妙运用“面对面”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导,稳定情绪,引导双方理性地就子女成长发展进行调解协商,努力平衡双方承担的抚养义务,最终促成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最后拉面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在双方的一再感谢中,离开了巡回地点。
化隆县人民法院拉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的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了原被告双方的由衷感谢。
原告马某与被告陈某某六、马某某东系朋友,双方都在北京经营拉面馆,2019年二被告将经营的拉面馆提档升级,重新装修店面,因资金紧张向原告马某借款,原告借给二被告十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半年内偿还,到还款期后二被告一直未偿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拉面巡回法庭承办法官本着维护公平信任关系的初衷,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争取调解处理本次矛盾纠纷。
为厘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耐心向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解释法律规定,针对双方争议问题进行释法析理,消除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互体互谅,互相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标的款额无异议,并协议分期偿还,二被告也表态将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还款期限内将欠款还清,真正消化了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拉面巡回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处理案件,不仅方便了群众,延伸了司法服务,还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后,拉面巡回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便民理念,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力促矛盾纠纷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