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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适应而约定的考察期。
网友咨询:
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补偿吗?
【资料图】
律师解答:
试用期内被解除有无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畴。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律师补充: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服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