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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本地离婚要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手续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时,如果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本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只是需要收集相应证据材料。
异地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办手续。但若被告在我国没有经常居住地、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可以前往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状以及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离婚诉讼费标准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