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资料图片)
7月24日,比亚迪法务部官方微博发布首条内容称,新浪微博用户“龙猪-集车”长期发布大量不实信息,恶意诋毁、贬低侮辱比亚迪,对比亚迪品牌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对此,比亚迪收集、固定了大量证据,向有关部门反馈了其涉嫌黑公关的线索,并决定正式起诉“龙猪-集车”,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人民币。
比亚迪法务部还表示,如果有网友掌握其他涉嫌侵权、甚至涉嫌收受他人利益侵害比亚迪及比亚迪用户权益的信息,可提供线索。凡经比亚迪查证属实并得到相关司法机关认可的,将依据价值给予5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奖励。
互联网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便利信息传播的同时也为谣言的滋生创造了土壤。在融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发表言论,甚至利用互联网制造散布谣言,为自己谋取私利,但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